本报记者 帅莹
“618”购物节刚结束,新一轮的退货热潮便随之掀起。款式不合心意、尺码与描述不符、收到的商品破损等,以正当合适的理由申请退换货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但若是这种权利被滥用,不仅会给网店商家造成损失,还会破坏市场秩序,最终影响到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前段时间,一则名为“大量儿童节表演服装穿过后被退回”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一名商家发布视频,吐槽儿童节刚过,店里就收到了一批演出服退货。买家凭借“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将散发着难闻汗臭味,甚至还留有疑似口红印的演出服申请退货处理。这种“用完就退”的现象,引起不少卖家和网友的反感,大家在揪心商品被当成免费“试用装”的同时,也直呼买家的做法很不厚道。
市民刘先生在某网购平台开了一家售卖双肩背包的小店,他介绍,每逢节假日前背包的销量都不错,但往往假期一结束,就会收到几单退货,“这些退回来商品,整体看上去与发货时并没有太大区别,但仔细检查会发现,背包底部有轻微的磨损痕迹,里衬上有些许污渍,背袋也不像发货时那样平整。”面对这样有明显使用痕迹,甚至还带有“味道”的退货,刘先生倍感无奈,“买家在申请退货前需要将商品的外观照片上传至平台,但仅通过几张图片,我们根本无法发现这些细微处的问题。”刘先生表示,这些退回的商品大多吊牌完好,又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他为了避免给店铺招来差评,基本都会同意退货,“加上部分客户是平台的会员,享有急速退款的服务,往往退货商品还没寄回,系统就‘秒退款’给买家了,最终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我自己来承担。”
通过查询,记者发现,一些消费者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充当“试用族”的情况并不少见,他们往往会提前购买商品,穿着或使用数天后再提交退货申请,以达到短期内免费“薅羊毛”的目的。而部分卖家在收到此类退货后,为了减少损失,会将退货商品重新包装,再次销售给其他消费者,或者通过提价的方式,将损失转嫁到其他商品中。可以说,“恶意退货”给商家的正常经营和其他消费者的权益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如何杜绝部分消费者“恶意退货”的行为?有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商家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平台进行申诉,对于不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可以在提交相应证据后拒绝退货;另一方面,网购平台需给予商家检查退货商品完好性的时间,认真审查消费者提交的退货申请以及商家的申诉,按照规则拒绝不合理的退货申请,并对频繁出现无理退货的账号进行分类识别和处置。而消费者在网购交易中也需遵守诚信原则,文明理性消费,勿将无理由退货规则视为占便宜的工具,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去损害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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