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帅莹
近日,市民李女士(化名)向记者反映,称其在一家舞蹈培训机构办理了充值会员卡,但近段时间,她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前去上课,遂向商家申请了退费,却被要求支付70%的培训费作为违约金。李女士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无法认同,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一直也没能成功退款。
李女士告诉记者,这张会员卡是在5月27日办理的,共计花费5280元,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购卡几天后,我的工作时间有了变动,恰好和舞蹈培训机构的上课时间产生了冲突。”李女士担心长时间不去上课,会员卡会过期,当初缴纳的培训费也白白“打了水漂”,于是便向舞蹈培训机构提出了想要退款的意愿,但对方告知李女士,退费需先扣除违约金,数额为培训费的70%。舞蹈培训机构给出的扣款理由则是,在购卡之初,双方就已签订了会员协议,协议内容中就退费问题做了明确的约定,李女士因个人原因想要退卡的行为属于违约,那么理应支付相应款项。
李女士并不认可商家的说法,她向记者出示了当初与商家签订的会员协议,在退款这部分内容中提到,学员在入学一个月内尚未开展舞蹈培训学习,因个人原因放弃培训课学习的,机构酌情退回30%的培训费,剩余的70%违约金由经营服务费、前期市场宣传费、工作人员提成、系统流程退款手续费四部分组成。李女士表示,其因为个人原因主动向商家申请退费,如果商家让其承担如工作人员提成这部分违约金,她也认可,“但我一直没有开卡参与培训课程,机构产生的经营服务费等费用凭什么要我来承担?”李女士认为,合同中这样的规定明显是“霸王条款”,便向商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但对方仅表示,如若退款就需要按照会员协议来办理,并告知李女士,如果不接受这样的退款处理方式,一个月后就无法再办理退款申请。由于双方一直争执不下,会员卡退款问题也迟迟没能解决。
14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家舞蹈培训机构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女士来到培训机构之初,参与了体验课程,觉得满意后便办理了一张价值8000多元的两年制会员卡,但没过几天,其以不喜欢其中的部分课程为由,要求将两年制会员卡更换为现在的一年制会员卡,“因为李女士是新会员,所以在这一次变更过程中,我们并没有要求其支付任何费用,而是免费帮其做了调整,并重新签订了一份会员协议。”
该工作人员表示,近段时间,李女士反馈说因工作时间原因无法前来机构上课,要求退费。“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也告知其退费需要支付违约金,为了避免其承担损失,机构可以将会员卡的使用期限往后顺延,待其有空时再来上课,或是她可以通过转卡的方式,将会员卡转卖给其他学员,但这两种方案李女士均不认可,依然坚持要申请退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李女士购卡时,工作人员就告知其需仔细阅读协议内容,了解退费流程,当时李女士并无任何异议,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了,“我们机构属于连锁企业,退款流程都是统一的,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也是按照合同进行处理。”而对于李女士反映的培训机构一个月后不再接受其退款申请,该工作人员则解释称,这是当时沟通过程中的误会,实际并不存在退款期限。
培训机构设置7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丁斌律师。他表示,合同中,违约金的上限可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本合同中设置的70%违约金远高于一般情况,且顾客并未参与培训课程,给商家造成的实际损失并不多,因此,李女士可以与该机构协商,减少违约金的支付。”丁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李女士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此,丁律师提醒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的规定,确认无误且无异议后再签字确认。另外,在面对充值类消费时,消费者需秉持理性态度,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切勿冲动消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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