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图好玩刺激,男子非法持有气枪打鸟,不料刚有收获,自己却撞上了“枪口”。日前,市交警大队河阳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名非法携带枪支的违法嫌疑人,缴获气枪1把、铅弹1发。4月7日,涉案男子陈某被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1时30分许,河阳中队民警在导延线某路段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越野车突然驶入小路,很是反常。该中队副中队长田恒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拦截。更令人奇怪的是,在此过程中,车内驾驶员打开车窗,先后朝路边丢弃一红一黑两个包裹,而后再次调整方向逃离。
见此情形,民警田恒、辅警张超一边驾车跟随其后,一边汇报市局请求辖区派出所警力增援。最终,在田恒等人及横塘派出所值班警力的围追堵截下,嫌疑车辆被成功控制。排除驾驶员酒驾嫌疑后,田恒等人协助横塘派出所民警,在事发路段先后找到黑色、红色包裹。经查,包裹内分别装有一把气枪和一只野生禽类。横塘派出所民警当即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气枪持有者为车主陈某。据其交代,几年前,其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把气枪,卖方还送了若干铅弹。当日上午,陈某和朋友来到皇塘镇附近的一片树林中,陈某使用气枪打到一只野鸽子。中午,一行人在皇塘镇用餐后,由陈某的朋友驾驶车辆,行至事发路段,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据横塘派出所办案民警贡坚介绍,经鉴定,陈某持有的气枪系管制器具,具有致伤力。
警方提醒,私自持有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应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