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的“身份证”,但个别驾驶员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竟在自己的车牌号码上动起了“歪脑筋”。日前,交警部门查获一起机动车套牌行为,驾驶员因涉嫌变造号牌被依法处理。
3月27日,市交警大队吕城中队研判发现,一辆已报废的小型面包车仍在上路行驶。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车系苏DF×××1面包车套用苏L5×××1号牌,车主将已报废车辆的号牌用橡皮筋固定在了真实号牌上。
随后,市交警大队车管所联合吕城中队查缉布控。4月4日11时25分,民警在吕城镇将该辆套牌车查获。驾驶人刘某如实交代其变造号牌是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警方查获。
目前,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依法收缴套用车牌。
交警部门提醒,对原有号牌进行化妆性变更,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