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积分过期清零,为何之前无提醒?

核心提示: 如今,很多商家都采用会员积分制来吸引客流。消费者注册成为会员后,签到、消费均可获得相应积分,累积到足够多的积分就能兑换优惠券或礼品。然而,由于积分的虚拟属性,其产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本报记者 帅莹 高静

如今,很多商家都采用会员积分制来吸引客流。消费者注册成为会员后,签到、消费均可获得相应积分,累积到足够多的积分就能兑换优惠券或礼品。然而,由于积分的虚拟属性,其产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积分过期前没有任何短信或电话提醒,这让我觉得很不合理。”市民严女士告诉记者,自从生娃后,她就在某母婴商城办理了会员。从尿不湿、奶粉,到宝宝洗澡、游泳,每次消费过后,她都能得到一笔积分。去年12月,严女士通过该母婴商城微信小程序,查询到自己已经累计获取了9000多积分,“在积分商城里,我看中了一款宝宝水杯,因需要1万积分才能兑换,所以我准备再累积一些积分,过段时间进行兑换。”一个月后,严女士在该母婴商城购买了一箱奶粉,想着积分应该已达到1万以上,便打开线上积分商城,却发现先前的积分已经全部清零,仅剩下此次购买奶粉产生的积分。

为此,严女士找到该母婴商城的客服人员。对方回应称,会帮其向总公司进行申请,看能否补回过期的积分。几天后,客服人员再次联系严女士,表示积分一旦过期清零就无法恢复,且这一积分规则已在线上积分商城进行了公示,希望其理解。对于这样的答复,严女士不能接受,“一方面,积分过期前,商家没有给予任何提醒;另一方面,去年积分在今年元旦后一次性清零的规则也不符合常理。”

“按照这样的规则,如果我12月31日买了东西,当天获得的积分岂不是第二天就过期了?”严女士表示,一般会员积分的有效期都是以获得积分的时间作为起始时间,再往后推延1年或2年,“这样才能够让消费者累积到更多的积分,真正享受到优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民对于一些商家设置的积分规则诟病已久。“积分兑换门槛过高,消费2元才产生1个积分,最低要500个积分才能兑换一样小商品,消费者往往还没累积到足够的积分,之前的积分就已经过期了。”“积分本来就是会员福利,也是我花钱购买商品获得的,凭什么任由商家来规定有效期限?”此外,还有因商家系统升级、规则不明确等非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积分“被过期”“被减少”的情况。

那么商家到底能不能给积分设置有效期,积分过期前不提醒又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法律人士分析,按照商业惯例,商家的确有权为积分设置合理的使用期限,但应该将相关使用规则提前告知消费者。并且,商家在制定积分规则时,不能将门槛设置过高,尤其是不能在格式合同条款里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限制条件。该法律人士认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商家应在积分到期前一个月进行提示,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积分使用期限应延长。

其实,商家设置会员积分制的初衷是为了“拉拢”消费者,增加客户黏性,但往往因为兑换商品门槛高和积分政策不透明等原因,让不少消费者觉得积分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对此,有专业人士认为,消费积分规则套路多,暴露出的是商家态度的不诚恳,商家既然采用积分制度,就该合理设置积分规则,公开积分变动情况,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能让积分物尽其用。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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