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商品两次称重价差明显引质疑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曹女士(化姓)向记者反映,称她在大泊一家量贩零食店选购散装零食时,遭遇同一批商品两次称重价格差距悬殊的情况,对此心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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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民购物的付款及退款记录凭证。记者 王丹 陈晓玲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丹 陈晓玲)近日,市民曹女士(化姓)向记者反映,称她在大泊一家量贩零食店选购散装零食时,遭遇同一批商品两次称重价格差距悬殊的情况,对此心生质疑。

曹女士告诉记者,前几日,她前往该门店选购散装零食,结账付款后查看购物小票,发现总价偏高。“我只买了几包散装旺仔小馒头,小票显示价格高达十元,而同款整包成品售价仅需几元,我当即向店员提出疑问。”

随后,店员将旺仔小馒头单独复称,核算金额约七元。但曹女士对该结果仍不认可,当场要求全额退款,并更换电子秤对所有商品重新称重。更换设备后,同款旺仔小馒头总价仅3元多。同时,整单零食价格出现明显差价:原秤结算总价为61.55元,新秤核算后仅为39.94元。曹女士回忆,当天购买的旺旺雪饼、旺旺仙贝也存在价差,首次称重报价十几元,换秤复称后仅6元出头,同一批商品在两台电子秤上的计价结果差距显著。

针对此事,记者前往涉事零食门店走访核实。店内工作人员表示,门店使用的电子秤均为统一配置,设备本身不存在计量问题。前后计价出现偏差,大概率是盛放零食的塑料袋悬挂在秤台边缘,增加了额外重量,从而产生计量误差。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消费者若对商品价格存在异议,可当场提出复核,也可在七日内携带商品及购物小票到店免费复称。

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散装称重类商品时,需提高消费警惕,现场仔细核对商品重量、单价及总价,妥善留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凭证。若遇到计量偏差、价格存疑等问题,可当场要求店员复称核对,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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