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是否包含生育险?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医保不包含生育险,在生育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在生育后将社保卡复印件、自费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送至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报销。详情可咨询医保局结算科,电话为0511-86500079。
门诊:参保人员的门诊治疗列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本市门诊共济保障采用“两段式”保障模式,即自付段和共付段。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直接进入门诊自付段,由个人自付;超出门诊自付段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付。门诊自付段和共付段都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抵扣个人自付部分。在职人员起付标准800元。三级医疗机构(镇江一院、江滨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二级医疗机构(含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支付25%;其他一级机构为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为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住院:本市住院统筹采用“两段式”保障模式,即自付段和共付段。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直接进入住院自付段,由个人自付;超出住院自付段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
住院自付段和共付段都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抵扣个人自付部分。基层和一级(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4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200元;二级及其他三级(含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400元;三级(镇江一院、江滨医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1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6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在职人员,统筹支付85%,个人支付15%。
●读者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断保人员怎么续保缴费?
答复:持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各镇(区、街道)行政审批局或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指定银行网点缴费,也可线上缴费。
●读者咨询:通过家庭共济使用职工账户余额给其孩子缴纳了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如何通过支付宝查询是否已经缴费成功?
答复:通过支付宝搜索“苏服办”小程序在“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凭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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