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姜大妈家新空调外机上方的“高龄”空调外机锈迹斑斑。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讯 (记者 马骏)“楼上的房屋已经多年无人居住了,那空调外机的脚架早已是锈迹斑斑,靠墙一侧甚至还有鸟筑了窝,万一脱落掉下来,不仅会砸坏我家的空调外机,还会掉到一楼人家的院子里,后果不堪设想。”近日,家住香草新村的居民姜大妈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她家楼上有一台“高龄”空调外机存在安全隐患。
姜大妈告诉记者,不久前,她换掉了家中卧室的空调,“安装新的空调外机时,师傅无意间看到了我家楼上阳台外安装的空调外机,发现那台空调外机已经十分老旧,外壳以及脚架都生锈了。”姜大妈说,“那位师傅提醒我,最好和楼上邻居沟通一下,万一掉下来,肯定会砸到我家新空调的外机。”姜大妈家的空调外机正位于楼上那台“高龄”空调外机之下,安装师傅的提醒让姜大妈忧心忡忡。“前几天刮大风,我在家提心吊胆的,生怕大风把那空调外机给刮下来。”姜大妈表示,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容易,因为楼上的房屋已经多年未见人居住,姜大妈只得向社区居委会反映了这一问题,希望得到帮助。
“社区的工作人员来现场看过之后,认为楼上的空调外机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于是赶忙去联系业主,但始终没能联系上。”姜大妈从社区了解到,原来,楼上房屋原本的业主早在七八年前就将该处房产卖掉了,社区又试图联系现在的业主,却联系不上。“之后,社区又通过走访了解到,楼上的业主长期定居在外地,并和对方取得了联系。”姜大妈表示,楼上业主在听闻这一情况后,从外地赶了回来处理此事,“这位从未谋面的邻居让我别担心,说是会尽快将那空调外机处理掉。”姜大妈悬着的心这才定下来,“有这样明事理的邻居,有这样为民的社区居委会,真是幸事。”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丁斌提醒业主,尤其是老旧小区的业主,对于安装在室外时间较长的悬挂物,包括空调外挂机以及太阳能热水器等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另外,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也应当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对业主负有一定提醒责任。如果物业管理部门尽到了提醒责任和管理义务,但是业主没有听从,业主赔偿损失后要再向物业公司进行追偿可能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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