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香 通讯员 刘阳)乘车要实名购票,上车要本人身份证,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然而,近日,一名女性旅客就用她捡到的身份证,频繁购票乘坐高铁,最终在我市火车站被抓。
5月1日,丹阳站派出所民警接南京铁路公安指挥中心指令,称一名女性旅客的身份证被人多次冒用购票乘坐火车,让她寝食难安。“她这两天一直用我的身份证买票,都已经买过4次了,我给她退掉,她又接着买,今天她又买了一张。”报警人陈女士无奈地告诉民警。
为了尽快解决陈女士的苦恼,找到冒用者,民警立刻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购票信息,对候车旅客开展逐一排查,最终找到了冒用陈女士居民身份证的王某。经过询问,王某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王某在自己身份证丢失之后,由于补办需要一段时间,便一直使用之前捡到的身份证。在通过人脸识别实名验证闸机时,采用紧贴前面旅客的方式,躲过检查。
目前,王某因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我市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等于是侵犯他人身份证的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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