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4月26日,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7号通告》,其中明确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所有药店应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昨日上午,记者走访我市部分药店了解到,“四类药品”恢复销售后,各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城区一家药店,看到门口已张贴“友情提示”,上面写道:恢复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四类药品销售实名信息登记;依旧做到测温、戴口罩、查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各项防疫要求;请大家配合做好“镇江通行码”扫码登记。
市民陈师傅在接受测温、查验“两码”、实名信息登记、扫码后进入药店,选购了退烧药和止咳药,“经过药店,看到‘四类药品’恢复销售了,就赶紧进来买点,放在家里备用。”
“听说可以买感冒药和消炎药了,我就来买一点。”市民冷女士购买了两盒感冒灵和两盒头孢,她告诉记者:“家里老人经常要用到消炎药,买一些回去备用。药店还是很负责的,要求每一位购买‘四类药品’的顾客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并进行信息登记。”
记者看到,当有顾客进入该店购药时,药店工作人员都会按照防控规定操作。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四类药品”已恢复销售,但疫情防控不能放松,购药的市民必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扫描“镇江通行码”,“顾客来店购买‘四类药品’,还要进行详细的个人信息登记。”
随后,记者从城区另外几家零售药店也了解到,“四类药品”恢复销售首日,各药店都有不少顾客前来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有患慢特病需要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肠溶片、哮喘类等药品的,还有购买感冒药、止咳药备用的。
记者采访获悉,“四类药品”恢复销售当天,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对所有零售药店开展突击检查,督促各药店切实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提醒,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各零售药店营业期间除了严格落实入口处测温、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镇江通行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还要对购买“四类药品”的市民进行实名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到省“四类药品”实名销售登记模块。此外,一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药店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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