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启动整改

核心提示: 2020年8月3日~9月30日,市委第十轮巡察分别对皇塘镇、延陵镇、导墅镇所辖34个村(社区)党组织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融媒体中心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

2020年8月3日~9月30日,市委第十轮巡察分别对皇塘镇、延陵镇、导墅镇所辖34个村(社区)党组织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融媒体中心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方向,紧扣“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结合被巡察对象特点,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扎实有效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驻点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提出整改要求。

反馈中,巡察组全面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从对3个镇所辖3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情况看:村(社区)党组织普遍存在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基本政治理论知识不掌握;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要求不够有力,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方法不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形同虚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引领乡村治理功能发挥不充分,基层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有的村(社区)党组织还存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内部运行不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大起底”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日常环保巡查责任未压实;维护党的意识形态阵地不力,对宗教场所疏于管理;从对2家机关部门党组织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积极履行职责使命、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到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精神不足,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外出学习考察不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混乱,向下属单位转移支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定执行不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等。

对收到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市委书记黄春年同志听取本轮巡察情况后强调:巡察是政治监督,整改是政治任务,如何对待整改,体现的是政治态度、政治担当、政治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把工作实效亮出来,全面助推我市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巡察整改实效。一方面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要压实分管市领导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交办会,推动履行“一岗双责”,既管业务,也抓党风廉政建设。要指导基层结合实际,采取疏堵结合,通过制度建设解决问题,推动基层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有新突破,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要坚持事业为上,发挥巡察治本作用。巡察发现问题,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促进发展。针对存在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找准问题根源,分析产生原因,强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以“见实效、见长效”的举措狠抓整改,下决心全方位系统化谋划丹阳全面转型。要在村“两委”换届改选中充分运用巡察成果,选优配强基层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全面助推丹阳转型发展。三要坚持“利剑长悬”,形成巡察震慑效应。巡察办要对问题线索科学分类、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深挖彻查、查深查透,特别是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护短。

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均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紧从实抓好落实,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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