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进编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办法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力度,鼓励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丹阳好老师”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丹政办发〔2016〕159号)精神,近日,丹阳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进编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力度,鼓励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丹阳好老师”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丹政办发〔2016〕159号)精神,近日,丹阳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进编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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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

新进编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办法

奖励范围

“丹阳好老师”行动计划实施以来(2017年及以后)通过招聘到丹阳从教的优秀青年教师。

奖励对象:

1.新进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985、211”本科生;

2.“135”考核排名前15 %的优秀青年教师;

3.在教学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丹阳市一等奖并在镇江及以上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教师。

 

奖励类别

1.薪酬补贴。“985”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211”硕士研究生、“985”本科毕业生2000元/月,“211”本科毕业生1000元/月、非“985、211”研究生1000元/月;

2.人才基金。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与薪酬补贴可累加;

3.考核奖金。“135”青年教师考核排名前15%,获得年度好老师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作5年教师奖励3000元,工作3年教师奖励2500元,工作一年教师奖励1000元;

4.骨干津贴。获得丹阳市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并在镇江及以上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享受丹阳市学科带头人待遇至下一轮评审,发放津贴1800元/年,乡村教师上浮50%。

 

奖励形式

1.按月发放。“薪酬补贴”“人才基金”由所在学校、教育局审核后发放。其中,“薪酬补贴”由马相伯奖励基金会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发放两年;“人才基金”由市委组织部从人才基金中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发放两年。

2.考核发放。教育局组织“135”青年教师考核,前15%优秀青年教师奖金由马相伯奖励基金会发放;组织和推荐参加基本功比赛,获丹阳市一等奖并在镇江及以上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优秀青年教师纳入拔尖人才管理体系,由市财政发放津贴。


来源:丹阳教育信息网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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