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路上和他人开斗气车发生碰擦事故还伤人被判刑

核心提示: 因为超车问题,王某和他人在路上开起了斗气车,发生碰擦事故后还导致他人受伤。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因为超车问题,王某和他人在路上开起了斗气车,发生碰擦事故后还导致他人受伤。11日,检方发布这起案件详情,目前开斗气车还伤人的男子王某已经获刑。

据检方介绍,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开着小型货车的王某在从镇江往丹阳方向行驶的过程中,因着急拉货,便开启了超车模式。在他开车加速超过了行驶在他前面的宋某的车行驶了1公里后,被超的宋某也加速反超了王某的车。之后,王某一直都被卡在宋某车后,他也是越来越气愤。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宋某开车缓慢行驶在直行车道上,跟在后面的王某则开到了左边的左拐车道上,并一把方向盘打过去,直接变道插到了宋某的车前,还把宋某的倒车镜撞成了朝前的方向。

眼见车辆莫名被撞,宋某随即下车来到王某的车旁,敲了敲对方的车门。但车内的王某并没有理睬宋某,路口直行绿灯亮起后,他便径直启动车子往前开。而此时正拉着车门把手试图理论的宋某,被车带着往前拖行。宋某立即把手伸进半开的驾驶室玻璃窗内,试图抓住王某让其停车,但王某依旧不管不顾。就这样被拖行了200米左右后,宋某实在坚持不住了,便松开双手摔倒在地上,之后不仅被行驶的车辆轧到了大腿,后背也摔伤了。此时的王某虽然也明显感觉到车后轮轧到了对方身上,但因为着急开车逃走,便没有细看。

在继续往前开了一段路后,内心慌张的王某选择先绕行一段时间,然后再驾车回到事发地。看到对方人和车辆都不在现场,王某以为宋某没什么大碍,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走了。殊不知,受伤的宋某已被送去了医院。

近日,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日常驾驶车辆要保持平常心,开斗气车不仅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而且还可能会触发其它伤害事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开斗气车。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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