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从今年开始长江实行10年禁渔期,长江水域禁止捕捞一切水产品。然而,偏偏有人对禁令置若罔闻顶风作案,驾驶快艇在长江水域电鱼。日前,一对中年夫妇在长江界牌段水域非法电鱼时,被界牌派出所和市渔政部门抓了个现行。
当天凌晨4时许,界牌派出所接到市渔政部门报警,称界牌镇黑木桥江边有人在电鱼。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有一男一女正驾驶一艘快艇,在长江中电鱼。经在现场反复喊话,电鱼者才很不情愿地将快艇靠边。快艇上不但有电瓶、电瓶裂变器、网兜等捕鱼工具,还有数公斤鱼。
因涉嫌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民警将两人的电力捕鱼设备当场缴获,并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询问。原来,这一男一女是一对夫妻,多年来以捕鱼为生,主要在长江界牌段水域捕捞。经讯问,两名嫌疑人对在长江非法电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采访中,市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电鱼不仅潜藏着很大的危险,也是一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被电过的鱼即便能逃脱,也会变为畸形而无法繁殖,对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造成破坏。
警方介绍,《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近年来,警方一直致力于打击包括非法捕捞在内的各类水域犯罪,扎实开展水域公共安全监管行动,践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历史使命。接下来,警方将继续围绕“十年禁渔”工作部署,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努力实现“江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江鱼、管理无盲区”的大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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