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业处拿业主的钥匙还要交费?

核心提示: “小区物业服务处存放了业主的备用钥匙,我去借来用一下,竟然被收费10元钱!”近日,市民胡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一问题,他觉得,小区物业以此牟利的做法不太妥当。

本报讯(记者 高静 帅莹)“小区物业服务处存放了业主的备用钥匙,我去借来用一下,竟然被收费10元钱!”近日,市民胡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一问题,他觉得,小区物业以此牟利的做法不太妥当。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市区一小区的一位业主要出售房屋。前段时间,正好有一位顾客看中了这套房屋,所以他在得到该业主的同意后,便前往物业服务处拿业主家的钥匙,准备带顾客实地看房,没想到在拿钥匙时被收费。“物业人员让我给10元钱,表示交费之后才能拿钥匙。”胡先生表示,对此,他有些不理解,“只是借用一下业主家的钥匙,为什么要收10元钱?况且我已经得到了业主的同意。”

对于胡先生的质疑,物业人员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且无法提供发票。由于着急拿钥匙,胡先生最终支付了10元钱,但事后他觉得这很不合理,“既然要收取费用,那至少得明确收费名目,并公示出来,否则我怎么确定这是不是乱收费?”

带着胡先生的疑问,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解释,小区物业并不会保存业主的“备用钥匙”,一般在交房后,就会将业主家所有的钥匙移交。“如果业主在物业寄存钥匙,有人来拿的话,物业人员无法确认是否属实,就容易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在物业寄存的业主钥匙属于托管性质,物业与业主签订了托管协议,“主要是考虑到施工维修时,业主无法到达现场,所以部分业主才会将钥匙托管给物业,由物业代为保管,待房屋检修完成,业主验收合格后,再将钥匙还给业主。”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与胡先生对接的这户业主,之前将钥匙托管给了物业服务处,在房屋维修完成后,一直未将钥匙取回。该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为了保障安全,如果是非业主本人拿钥匙,需要出具业主的委托书,“这样一方面是确认拿钥匙的人得到了业主的同意,另一方面物业服务处也能保留证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就胡先生反映的问题,该负责人通过调查了解到,当时胡先生未能出具业主委托书,只是让物业工作人员直接电话联系业主,确认是否可以拿钥匙。“由于最近这段时间正处于小区集中装修期,物业人员工作繁忙,没有立即联系业主,胡先生为了快点拿到钥匙,支付了10元的‘好处费’。”该负责人表示,这是物业工作人员与胡先生私下的“交易”,并非公司强制收取,“如果是公司统一收费,那一定会进行公示,说明收费事由同时开具发票。”

对于此事,该负责人还与中介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说明情况后达成了共识。该负责人表示,后续会加强业主托管钥匙的管理工作,规范领取流程,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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