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结婚,“彩礼”到底还要不要给?

核心提示: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买卖包办婚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之所以出现“收彩礼犯法”这个乌龙,主要是有人对该法条有曲解,认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就是不能收彩礼,但实际则不然。据悉,该条例并非新政策,而是以往就有的。不过,“收彩礼犯法”却不只是一场乌龙。

本报记者 马骏

近段时间,一些与“彩礼”相关的短视频在网上受到热议,这些视频大多在传递一个信息——2021年收彩礼就犯法了。实际上,自《民法典》公布后,就有自媒体炒作“2021年结婚不用给彩礼了”,甚至刻意朝性别对立方向引导舆论。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买卖包办婚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之所以出现“收彩礼犯法”这个乌龙,主要是有人对该法条有曲解,认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就是不能收彩礼,但实际则不然。据悉,该条例并非新政策,而是以往就有的。不过,“收彩礼犯法”却不只是一场乌龙。

结婚两年,市民陈凯(化名)心中一直有个心结。“我和我妻子家都是普通家庭,当年两家人在一起商量办婚事的时候,我父母的意思是不需要女方家贵重的陪嫁,酒席之类的我们家全包,彩礼给6万元。不过我妻子的父母却不同意。”陈凯说,当时妻子的父母身边刚好有朋友的女儿结婚,礼金是10万元,他们不想自己的女儿显得低人一等,嫁得不如别人。

陈凯表示,当年为了这件事,他和妻子吵了好几回,“其实我也不是怪她,毕竟她夹在中间也不好多说什么,但我心里就是感觉不舒服。毕竟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没有一点积蓄,筹办婚事的所有费用全靠父母,我不想让父母压力这么大。”不过,陈凯父母最终还是按照亲家的要求照办了。但这件事让陈凯至今仍有些无法释怀,他觉得为了所谓的“面子”,让父母承担了太多的压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天价彩礼”虽说越来越少了,但攀比之风却不曾停歇。面对婚姻,年轻人往往更看重两人的感情,但双方父母家人则往往以“过来人”的角度审视对方的家庭,尤其是经济这方面。在一些乡镇,厚重的彩礼作为一种婚嫁习俗长期存在。“收彩礼犯法”这场乌龙也反映出了当代年轻人的心声。

“我觉得,彩礼这件事主要得看双方家长的想法。”去年大学毕业的小颜和男友打算明年结婚,“我问起过彩礼的事情,我爸妈都觉得无所谓,他们觉得上进心、责任心比场面上的那些东西重要得多。”小颜告诉记者,她之前经常在网上看到恋人因为彩礼闹得不欢而散,选择爱情还是面包,这个问题很现实。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却往往是两家人的事,关键还得看能不能相互理解。

业内人士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有些人就认为收高价彩礼被禁止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规定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而不是直接禁止收彩礼。这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因为,“要彩礼”和“索取财物”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例如两个人即将结婚,女方要求彩礼100万元,男方家里的条件非常好,而女方家里的条件也不差,并且,100万元对于男方来说很容易接受,而且男方也愿意接受,那么,这样的彩礼就不违法。相反,如果是男方拿不出100万元彩礼,而女方坚持要,如果不给就不结婚,这样的情况就已经干涉到两人的婚姻,那么这就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明确禁止的。也就是说,是否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看经济实力以及男方的自主意愿。

记者了解到,婚前给付彩礼是我国民间历史悠久的风俗习惯,沿袭于西周成文记载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古代表示喜庆祝福,发展到现代则内涵更为丰富,兼具多重意义,如儿媳在婆家家庭地位的保障、婚姻关系忠诚稳定的担保、小两口新家庭启动资金等。彩礼的数额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涨船高,通常与所在地区经济水平、家庭条件、个人能力相关。只要是自愿、适度的彩礼都不受限制,法律禁止的是买卖婚姻。“索取”二字带有强迫的意思,违背男方意愿,超过承受能力,以婚姻为筹码,明码标价,活活把婚姻变成卖女儿。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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