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如何给家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复:孩子、老年人等无法线上办理备案的市民,可由亲属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先绑定为我的家庭成员,再进入异地就医备案模块-右上角切换身份进行办理。线下备案:各镇区医保服务点和市医保局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备案,有转院证明的也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
●读者咨询:新生儿如何办理落户?
答复: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落户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四)派出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非婚生、境外生等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出院小结、村委会证明等,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读者咨询:与丈夫是省外户籍,在省外领取结婚证,后至丹阳生活,现在双方协商离婚,是否可以在丹阳办理离婚登记?
答复: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有疑问可工作时间段联系婚姻登记处详询,电话为0511-8698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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