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引争议

核心提示: 近日,多个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称所在小区地下车位实行“只卖不租”模式。开发商将大量空置车位加装围栏封闭管控,不对外租赁,导致不少未购置车位的业主面临停车难问题,日常停车十分不便。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前往现场进行走访核实。

图为一些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被围栏围挡。记者 高欣 谢超 摄

本报讯 (记者 高欣 谢超)近日,多个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称所在小区地下车位实行“只卖不租”模式。开发商将大量空置车位加装围栏封闭管控,不对外租赁,导致不少未购置车位的业主面临停车难问题,日常停车十分不便。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前往现场进行走访核实。

记者在璞悦观邸小区地下车库看到,场内大量空置车位被半米高的围栏封闭,无法正常停放车辆。有业主无奈表示,小区地下车库共有上千个车位,目前超三分之二车位处于空置状态,却全部被加装围栏封闭,不对外开放临时停放。

据业主介绍,小区物业曾告知业主,目前每栋住宅楼楼下仅预留两个临时停车位供业主应急停放。但小区住户基数大,有限的临停车位远远无法满足业主日常停车需求。

无独有偶,藏龙御景二期小区也存在类似的停车管理问题。业主反映,该小区二期地下空置车位同样被开发商加装围栏封闭。此前有业主自行拆除过部分围栏,但开发商很快又重新加装围挡。

多位业主对此管理方式存有异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普遍认为,在大量车位闲置空置的前提下,开发商推行“只卖不租”模式,拒绝提供租赁渠道,变相限制了业主的合法选择权益。同时,不少业主也对车位产权归属存疑,希望相关方明确公示车位产权性质,保障业主知情权。

记者查阅地方性法规了解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清晰规定,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充分保障业主租赁停车的需求。

针对小区车位租售问题,记者联系到三盛璞悦观邸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小区暂无车位对外租赁,地下车位产权归属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管控、定向售卖。物业仅负责日常园区服务,无权处置产权车位,因此只能按照开发商要求,仅在每栋楼下预留少量临时车位供业主应急使用。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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