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0828

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碧桂园樾府的施教区在哪里?

答复:房户一致的情况下是华南实验学校。如有疑问可详询教育局基教科,电话为0511-86525727。

●读者咨询:想将孩子从丹徒转学至丹阳,需要出具什么函?

答复: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应当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学年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教育局集中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如有疑问可详询教育局基教科,电话为0511-86525727。

●读者咨询:提出离职,但单位一直未批准,该怎么办?

答复:一般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可随时离职,最多按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扣除20%的工资;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3天提出书面离职报告。正常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一个月之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签字不是必要条件。如无合同,则可随时离开。

●读者咨询:公司目前需要销售预包装食品,如何办理食品预包装备案?

答复:网上办理,通过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企业端(https://scjgj.jszwfw.gov.cn/apply/#/user)进入,注册登录后在“备案业务”模块中选择“预包装食品销售新办”进行申请。如不会操作,市场监督管理局1楼大厅有详细办理流程,可到现场查看,再回去按流程操作,地址在齐梁路666号。

●读者咨询:本月有员工离职,单位是否还要给其缴纳当月的社保?

答复:职工医保已取消结算期,立减员立停保,7号之前网厅办理可以减到上个月。职工养老保险结算期为每月7日~10日。如果是结算期之前办理的减员,当月不需要帮助缴纳保险;如果是结算期之后办理的减员,当月还需要帮员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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