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参加了丹阳的城乡居民医保,目前在常州就医,已经办理异地就医,能否报销?回丹阳人民医院就医能否报销?
答复: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外地普通门诊无法报销,住院可以报销。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丹阳二、三级医疗机构(限儿科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报销,住院也可以报销。
●读者咨询:慢特病是否可以线上认定?
答复:需线下携带含治疗方式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病理报告、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到本市定点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由医师按照疾病临床路径和诊断标准予以诊断和认定。备案后有效时限为一年,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详情可咨询基层指导股0511-88033959。
●读者咨询:儿子在丹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在南京住院,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复:可由亲属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先绑定为我的家庭成员,再进入异地就医备案模块——右上角切换身份进行办理。
●读者咨询:如何查询职工养老保险状态?
答复: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上查询,如不会操作可在工作时间段详询人社局征缴科(企业社保征缴),电话为0511-86926853。
●读者咨询: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复:申领居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照片,并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读者咨询:剖腹产的产假天数是多少天?
答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98天为国家法定产假,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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