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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读者咨询:外地人如何在丹阳登记办理结婚证?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外地人如何在丹阳登记办理结婚证?

答复: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民政局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地址在万通大厦10楼婚姻登记处。

●读者咨询:外地户籍个人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答复:非本市人员均可在丹阳以个人名义参加职工医保,本人携带身份证、暂住证至医疗保障局或各镇区医保服务点(原乡镇劳动所),现场签署承诺书就可以在丹阳办理参保手续。线上:打开“江苏医保云” 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即可轻松进入功能页面。

●读者咨询:丹阳参加职工医保,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至苏州,但在苏州医院门诊的费用都是通过个人账户划走,为何没有通过统筹报销?

答复:本市门诊共济保障采用“两段式”保障模式,即自付段和共付段。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直接进入门诊自付段,由个人自付;超出门诊自付段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付。门诊自付段和共付段都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抵扣个人自付部分。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800元。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详询医保局结算股,电话为0511-86500079。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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