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十四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十四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7月29日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批准十四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十四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大会认为,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在镇江市纪委和丹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管党治党政治根基不断夯实,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社风民风清朗向上,群众获得感稳步攀升。

大会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三个更加”重要要求,以更高站位做细政治监督,以更强力度深化反腐惩恶,以更严基调夯实作风堤坝,以更大决心捍卫民生民利,以更准定位谋划政治巡察,以更实举措塑造过硬队伍,为共谱现代化“智造名城、运河明珠”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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