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贺丽华 帅莹)近日,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称其父亲是农村户口,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正在参保中,还未达到退休年龄。如果村中农村土地被征用,有转成土保的资格,不知之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缴存的金额如何处理?可以转到土保账户下吗?退休后,退休金待遇如何?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吴先生的父亲进入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名单,根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可以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政策是,如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该负责人介绍,如果吴先生的父亲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当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最高缴费档次的标准,用个人分账户资金为其逐期代缴保费,并与参保人之前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计算。如果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个人分账户仍有余额的,余额会一次性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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