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溢真 通讯员 王乾贵)7月15日上午,丹阳市民吕城小伙袁先生与越南籍LE THI XUAN MONG女士,来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功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宣誓厅完成合影留念。
正式办理登记前,两位当事人了解到,丹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经省级民政部门确定,具备办理涉外、涉港澳、涉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资质的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提前来电,详细咨询涉外结婚登记的材料规范与办理流程。按照文件要求,外籍一方需准备两类核心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据了解,新人办理完全部流程后,对登记窗口规范、高效、细致的全程服务给出高度评价。二人表示,从前期材料咨询、细节指引到现场登记、颁证环节,工作人员都耐心解答、贴心安排,这次领证经历温馨又顺畅,成为了两人婚姻起点里格外难忘的美好回忆。
未来,我市婚姻登记窗口将持续严格遵照涉外婚姻登记管理规范,优化办事指引,为涉外婚姻当事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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