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报讯 (记者 陈静 郡玉)昨日上午,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副主任林丹如、韩静慧、王国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杭春云,市人民法院院长许宏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邵翔列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依次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陈秋明、朱华、陈文俊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骆俊、张效骞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广跃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汤昊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吴路平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徐旭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岳为尧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姜蔚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葛丹开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丹北人民法庭庭长,张忻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导墅人民法庭庭长,王春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经投票表决通过(见今日2版)。

宋飞雄、傅裕、于斌同志因职务变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丹阳市监委主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报告。

会议投票决定同意宋飞雄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同意傅裕同志辞去丹阳市监委主任职务,同意于斌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和丹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议案,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根据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决定:陈秋明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骆俊同志为丹阳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会上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代市长陈秋明领誓,面朝国徽,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还通报了8月份常委会的主要议题。根据学习教育要求,赵立群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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