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骏)近日,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日前在浦发银行某网点办理借记卡短信通知服务时遭拒绝。银行工作人员称,仅65岁以上客户可办理短信通知服务,其他客户如有相关需求,建议通过该行微信公众号、服务号查询余额变动信息。
徐先生表示,他近期前往浦发银行某网点申请开通借记卡短信通知服务,被现场工作人员直接回绝。工作人员告知,目前该行仅对65岁以上客户开放此项业务,其他客户无法开通,只能通过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服务号查看卡内余额变动情况。徐先生称,自己长期习惯通过短信接收账户资金变动提醒,该方式直接便捷,可第一时间掌握账户资金往来动态。为开通短信通知,徐先生先后通过手机银行、网点柜台等多个渠道尝试申请,均遭工作人员拒绝,始终未能办理成功。
就徐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该行人工客服了解相关情况。客服人员表示,目前该行确实不再面向普通客户提供短信通知服务,仅65周岁以上客户及钻石、贵宾卡客户可继续使用该服务。客服人员称,该行短信通知服务本应早已暂停,前两年因与保险公司合作,该服务才得以保留,目前已正式停止面向普通客户提供。客服建议客户使用手机银行或该行微信公众号、服务号查询账户相关信息。
对于银行此举,部分受访市民表示不认同。有市民认为,短信通知具有无需联网、无需主动打开应用、消息实时直达手机的优势,即便在无网络、手机应用后台关闭的情况下,也能及时接收账户变动提醒,实用性与可靠性较强,尤其适合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体。而微信公众号、服务号通知完全依赖网络环境,需手动打开页面查看信息,且易被其他信息干扰,在便捷性、信息触达及时性上均远不及短信通知,无法完全替代短信通知的服务功能。
针对此事,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磊表示,银行无权单方面“一刀切”停办客户短信通知服务。银行拒绝为徐先生办理短信通知,甚至以年龄为唯一标准限制业务办理,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也未履行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义务,存在较大合规风险。
丁磊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金融监管要求,银行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非首选的金融服务。当前银行业虽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广手机银行、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但短信通知作为成熟稳定的账户信息通知方式,消费者享有选择开通该项付费服务的合法权利。银行单方面拒绝办理,强行要求客户使用线上渠道,属于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损害了消费者正当权益。
丁磊认为,该做法涉嫌提供歧视性服务,也忽视了无网络环境、手机故障、APP后台被清理等现实问题。短信通知为直推式提醒,在账户资金安全实时监控方面,可靠性远高于依赖网络推送的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银行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短信服务,还可能被认定为未向消费者提供充足的账户资金安全保障手段。
金融服务本应便民利民,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更应兼顾不同年龄段、不同使用习惯群体的实际需求,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而非一刀切关停传统服务、强制推行线上渠道。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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