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核心提示: 刚退休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是否需要认证?

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刚退休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是否需要认证?

答复:按照认证周期递延机制,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可随时、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系统自动顺延12个月,并生成下次认证截止期。待遇享受人员一个认证周期内(12个月)至少认证一次。

●读者咨询:安徽户籍,居住在界牌镇,新生儿落户能否在丹阳办理?

答复: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可以跨区域就近办理。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可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380590详询。

●读者咨询:公司的经营项目如何变更?

答复:先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做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后携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备案表,到数据局市监窗口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969020详询。

●读者咨询:准备将户籍从外地迁入丹阳,派出所要求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备案,如何办理租房备案?

答复:可到数据局10楼1011室办理,因所需材料较多,建议直接前往咨询。如有疑问,也可拨打0511-80761132详询。

●读者咨询: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复:可携带社保卡、身份证至人社局1楼大厅就管中心登记申请。也可线上申领:①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②支付宝搜索失业保险待遇申领;③通过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如显示不通过,则去现场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926811详询。

●读者咨询: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必须提供房产证吗?

答复: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租赁合同、身份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可至所属村或社区开具房屋产权人的证明。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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