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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读者咨询:丹阳缴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丹阳缴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复: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1~4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的;(5)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停缴社保的;(6)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的;(7)出境定居的;(8)离休、退休的;(9)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10)支付既有住宅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的个人分摊费用。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丹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提取,有疑问可详询公积金中心,电话为12329、0511-86905012。

●读者咨询: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网上办理退休?需要哪些材料?至何处办理?

答复: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需线下办理。

所需材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书》;退休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或档案托管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服役相关材料。办理地点:丹阳市人社局(凤凰路 8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9:00~12:00、13:30~17:30(冬令时)。

●读者咨询:如何更改名字?

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三)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四)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需携带手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询问办理。

●读者咨询:职工医保断保后再缴费如何使用医保?中断期间是否需要补缴?

答复:单位参保: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恢复参保缴费、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视作连续参保,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有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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