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骏)随着春节与元宵佳节相继落幕,热闹的年味渐渐散去,不少市民家中却留下了“尾巴”——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如何妥善处理剩余烟花爆竹,成为近期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
近日,记者走访多个居民小区发现,有居民将剩余烟花、爆竹随意堆放在阳台角落、楼道口、地下车库或杂物间内。有的烟花外包装已受潮变形,有的与纸箱、塑料瓶等易燃物品混放,存在明显安全隐患。部分居民坦言,因不清楚正确处理方式,只能暂时搁置,心里始终不踏实。
“过年时亲戚朋友送了不少,加上自己买的,现在还剩两大箱和几挂鞭炮,扔了可惜,留着又害怕。”家住华南新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家中有老人小孩,平时就担心孩子好奇触碰,加上近期气温回升,更怕发生自燃。
“我也想处理掉,可不知道往哪送,直接扔垃圾桶又怕有危险,实在为难。”市民李女士的烦恼,道出了不少居民的心声。大家纷纷希望相关部门能提供明确、便捷、安全的处理渠道,不再为“闲置烟花”发愁。
对此,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长期居家存放、随意丢弃或在禁放区违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春季气温升高、空气湿度增大,烟花爆竹内部药剂易出现受潮、聚热等情况,在密闭、闷热环境下自燃风险显著上升。阳台、车库、楼道、储物间等场所均不具备危险品存放条件,安全隐患极大。
民警建议,对于数量较少、规格较小的鞭炮、小烟花,市民可将其完全浸泡在清水中24小时以上,确保内部火药彻底失效、纸壳湿透后,再作为普通生活垃圾投放,严禁未经处理直接丢弃。未拆封、外观完好的烟花爆竹,可联系原购买的正规零售网点,由具备资质的批发企业统一回收、规范保管。若剩余数量较多或为组合烟花等大型产品,切勿私自运输、储存,可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由专业人员集中回收、统一销毁,确保处置安全。
警方同时提醒,燃放完毕的烟花残渣、纸筒、纸屑,务必确认完全冷却、无残留火星后再清理,避免复燃引发火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储存、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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