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阳由单位帮助缴纳职工医保,在异地生育的费用如何报销?

核心提示: 在丹阳由单位帮助缴纳职工医保,在异地生育的费用如何报销?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在丹阳由单位帮助缴纳职工医保,在异地生育的费用如何报销?

答复:可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产检自费发票、住院发票、育龄妇女服务证、出生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社保卡等材料的原件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报销。职工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的,生育津贴按照原渠道发放到用人单位。有疑问可工作时间段详询医保局结算科,电话为0511-86500079。

●读者咨询:丹阳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现在想要去南京医院就医,能否使用医保?

答复:可办理异地就医或者自费后携带材料线下申请报销。

●读者咨询:之前由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后离职了,后新单位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对个人有无影响?

答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计的,中断不影响后续继续缴纳。

●读者咨询: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需要缴纳保险?

答复: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政府缴纳,养老保险自行缴纳,可自行考虑是否缴纳。

●读者咨询:居住在珥陵镇,至哪里办理护照签证?

答复:目前有市数据局出入境窗口、导墅派出所、司徒行政服务中心和丹北镇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四个办理点。可至数据局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地址在兰陵路88号。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572235详询。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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