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被撞,两男子设局“碰瓷”诈骗被行拘

核心提示: “谢谢,谢谢!想不到被骗的钱还能被追回来……”近日,市民盛先生的家人从延陵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被骗钱款时,一个劲地向办案民警道谢。

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谢谢,谢谢!想不到被骗的钱还能被追回来……”近日,市民盛先生的家人从延陵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被骗钱款时,一个劲地向办案民警道谢。

事情回溯到一个月前的一天,盛先生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延陵中队反映,称其疑似遭遇“碰瓷”诈骗。

原来,当天上午,62岁的盛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丹延路和312国道交叉路口时,一辆苏E牌照的轿车突然追上,声称其撞了人并要求停车处理。盛先生调转车头,见确有一人倒地且表情痛苦,对方提出可以“1500元私了”。盛先生急于息事,当场支付身上仅有的80元,后又回村借得1500元交付。“我给了1500元,但对方一口咬定仅收到1400元,所以之前的80元也没有还给我,实际拿走了我1580元。”事后,盛先生察觉异常,经儿子提醒后向延陵中队求助。

延陵中队民警迅速调取事发监控,基本判断盛先生所述属实,遂将案件移交至延陵派出所。派出所受理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梳理排摸,民警很快锁定曹某、钮某两名嫌疑人。

11月11日中午,延陵派出所联合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全域快反”警力,在312国道某路段拦截曹某驾驶的嫌疑车辆。随后,民警在司徒镇某村查获该车辆后不久,曹某、钮某主动至延陵派出所投案。

后查明,违法行为人曹某与钮某经事前共谋,从外地流窜来丹阳,并在延陵镇某路口向南300米处,合伙以交通事故“碰瓷”的方式骗了盛先生1580元。

因行为已构成诈骗,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经民警教育,曹某、钮某二人全额退赔盛先生的损失。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若被陌生车辆逼停声称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并记录对方车牌、人员特征;此外,中老年人易成目标群体,子女需加强防骗宣传,遇可疑情况及时向警方咨询,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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