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天福花园小区的“僵尸车”占位停放。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讯 (记者 马骏)“我们小区的车位本就不多,这些‘僵尸车’一占就是好几个车位,业主没辙,物业也没辙,真不知道怎么办。”近日,有天福花园小区的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该小区的停车位上有多辆报废的“僵尸车”,不仅影响小区环境,也占用了公共资源。
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走访发现,确实有几辆“僵尸车”停放在小区车位上。与以往的“僵尸车”不同,这几辆车不仅轮胎干瘪,甚至连挡风玻璃都碎了,其中一辆车已经锈迹斑斑。更让记者诧异的是,有的“僵尸车”上竟然还贴着“报废车广告”。小区几位受访居民对于这样的情况都感到不满。“这几辆车停放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也没人来管。”一位居民说道。
无独有偶,在江南人家小区,也有居民反映小区内存在“僵尸车”。“我们小区的停车难题由来已久,现在没见好转不说,反而出现了占位的‘僵尸车’,这让小区的停车环境雪上加霜。”这位居民如是说。
“僵尸车”由于长期停放、无人维护、布满灰尘,不仅严重影响了住宅小区的景观和环境卫生,而且占用有限的停车资源,还存在自燃自爆等隐患,已成为小区的新“垃圾”、物业的新“麻烦”、居民的新“投诉”。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小区都存在“僵尸车”问题,尤其在一些老旧小区,“僵尸车”长期霸占场地,影响他人停车不说,一些小孩在车上爬上爬下玩耍也存在安全隐患。居民们曾向小区物业反映,要求将“僵尸车”弄走,可物业说他们没有这个权限,管不了。那么“僵尸车”到底谁来管?
据了解,多家物业接到过居民反映“僵尸车”问题,也到现场去查看了解了,由于找不到“僵尸车”主人,一些物业公司会在车窗玻璃上张贴告知单,要求车主在限期内将车开走或与物业联系,可规定的时间到了,既不见车子开走,也不见车主与物业联系。
一位物业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曾与公安部门联系,公安说要车牌号码他们才好查处,可有的车并没车牌号。我们也曾想请拖车公司将车拖走,可小区现在车满为患,又没有公共停车场所,‘僵尸车’拖到哪里去呢?我们物业只有告知、协调的职能,没有处置业主财产的权限,真不知道怎样处理这些‘无主’汽车才好。”
那么,对于长期停放在住宅小区、没有车主认领的小汽车,究竟谁来管?又该如何管呢?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现行交通法规,对于在公共道路上停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僵尸车”,交警会及时通知车主处置或者由交警将车拖离现场。至于居民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并不属于交巡警部门管理。不过,他们可以协助物业查找车辆的主人。此外,为不影响其他业主停车,小区物业还可以将车辆拖至小区内的公共停车场所保管。对于居民小区里的道路交通秩序,以小区物业或社区自治为主,涉及“僵尸车”停放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公证机关公证的情况下将该废旧车辆拖离停车位,放置在固定的场所保管并发出认领公告。交警也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通知督促车主抓紧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若再经过3个月(最长为6个月)的时间无人认领,则可当作垃圾处置;若在公告期内业主出现并认领废旧车辆的,业主可以领回,但应当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不过,在对“僵尸车”进行处置时,最好能保留相应的视频证据。
对于“僵尸车”问题,律师认为,就目前来说,法律上对住宅小区“僵尸车”处理的规定还不明确,在不损害现有物品利用价值、不影响小区交通秩序和卫生环境的情况下,可参照《物权法》中有关遗失物的规定,物业可将“僵尸车”挪动到合适的位置,征求业委会同意后,在小区门口明显位置张贴招领公告,确定合理的公告期间,要求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进行管理、处置。期间届满,视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放弃所有权,物业作为善意管理人,有权进行集中管理或利用,以降低财物价值损耗,在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协助下,进行登记、拍照,公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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