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及辞职事项,听取审议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 陈静)昨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代表辞职事项(见2版),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建设幸福和谐小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副主任林丹如、黄俊杰、韩静慧、王国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斌,市人民法院院长许宏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邵翔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经电子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洪锋同志为市经济发展局局长,任命徐芳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钱林梓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上,赵立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庄严承诺忠于宪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建设幸福和谐小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物业管理既是关乎群众日常生活的“关键小事”,更是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的“民生大事”。自该议案交办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长宋飞雄牵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建设幸福和谐小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市住建局为牵头单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在体制机制优化、制度标准完善、服务模式创新、安全监管强化和智慧化赋能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部门协同与属地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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