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确定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2026年度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推进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协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筹资任务。副市长张文华出席会议。

本报讯 (记者 云莹 通讯员 马旭东)昨日上午,我市召开2026年度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推进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协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筹资任务。副市长张文华出席会议。

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人数52.89万人,人均筹资标准为1180元,其中个人缴纳450元/人,全年筹资6.33亿元。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与2025年度持平。驻丹高校及全市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和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同步缴纳。2026年度全市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2025年7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我市长护险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缴纳2026年度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护险个人缴费30元的基础上,还需补缴2025年7月至12月的长护险个人缴费15元。

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1044元/人,40~50周岁参保居民1163元/人,男50~60周岁、女50~55周岁参保居民1282元/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1520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仅限于原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其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合并征缴)。

对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我市户籍参保人员相同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202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城乡居民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全年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正常续保人员可选择税务线上缴费、医保线上缴费、银行App缴费、银行柜面缴费、社保卡批量扣款缴费、“家庭共济”缴费等渠道或方式进行医保缴费。

张文华指出,全民参保是守护群众健康、筑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要精准施策,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参保服务,抓好学生、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确保应保尽保;要压实责任,密切协作,确保12月底前圆满完成筹资任务,奋力实现“全民参保,一个都不能少”目标,为筑牢全市健康防线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琳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