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岂能成售后的必要条件?

本报记者 马骏

“这样吧,您点下满星,再加一段好评,我就叫仓库那边再发一个新的给您……”日前,市民王女士在京东商城一家网店购买了一张手机膜,贴完后发现边缘部分有上翘的情况,王女士为此向网店的客服人员反映。经过沟通,客服人员称,如果王女士能先给一个“五星好评”并发布评论,那就再发一张给其。但王女士不接受,“明明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无条件换货或退款,怎么能以此为条件向消费者提出要求呢?”

王女士表示,近日,她在网上花费二十多元购买了一张品牌手机膜。拿到膜后,王女士便贴了起来。“在外头店里贴一张膜,少说二三十元,为了省下这笔费用,这么多年以来,我都是自己给手机贴膜。”王女士说,“我认为自个儿的贴膜手艺还不错,不然也不会自己动手了。”这一回,王女士自觉也贴得很好,手机屏上完全看不到小气泡。然而,手机膜边缘却有多处地方不贴合,有上翘的情况。王女士以为是刚贴的原因,等第二天就好了。可第二天并没有变化。

“我拍照、拍视频,向客服人员反映这个问题,对方话里话外就觉得是因为我贴得不好,但我明确表示不是贴的问题。很明显,是这张手机膜的质量有问题。”王女士表示,对此,客服人员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是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即王女士先给出“五星好评”和有利商家的评论,商家方面就免费给王女士再寄一张手机膜。但王女士并不认可这样的做法。“我认为这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换货或退款是应该的,怎么能有前置条件呢?”在王女士的据理力争之下,客服人员最后还是同意给她重新寄了一张,但表示之后如果再出现任何问题都不会负责。虽然对客服人员的话不满意,但王女士还是同意了。之后,王女士收到了新的手机膜,贴好后没有再出现之前的情况,这让王女士更加认定此前就是产品质量问题。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表示,商家要求消费者在售后前先给予好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真实评价,商家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更不能强制消费者好评后才提供售后服务。如果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拒绝商家要求,并通过平台客服或消费者协会等渠道维权,要求商家按正常流程处理售后问题。

丁斌律师认为,经营者不能以退款、补偿、换货等作为条件要求消费者给出好评,更不能强制消费者给予好评后才提供售后服务。对商品和服务做出客观的评价是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应该用好这一权利。只有对商品和服务做出真实的评价,才能帮助其他的消费者进行有效的辨别,也可以为自己的消费环境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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