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订车后反悔,一字之差“损失”数千元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刘先生(化姓)向市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栏目求助,称其在某4S店订购了一辆车,并先行支付了5525元费用。之后,经过慎重考虑,刘先生决定退订这辆车,于是向4S店提出希望返还交纳费用的诉求,可对方表示,双方已经签订了购车合同,因此只能退给其1000元,这样的结果让刘先生觉得难以接受。

8a5be08313569ecae0e7d0453e8b2d86

图为购车合同中写明所交款项为定金。 记者 帅莹 贺丽华 摄

本报讯 (记者 帅莹 贺丽华)近日,市民刘先生(化姓)向市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栏目求助,称其在某4S店订购了一辆车,并先行支付了5525元费用。之后,经过慎重考虑,刘先生决定退订这辆车,于是向4S店提出希望返还交纳费用的诉求,可对方表示,双方已经签订了购车合同,因此只能退给其1000元,这样的结果让刘先生觉得难以接受。

据刘先生介绍,7月4日,他前往某汽车品牌的4S店订购了一款车,并与销售人员约定7日后到店提车,“当天,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5000元押金给4S店,另外还在抖音平台购买了一张商家推出的525元可抵2000元购车款的优惠券。”然而,刘先生回到家后,考虑到还款、养车等经济因素,逐渐打消了想要购车的念头,并在隔天将情况通过微信告知了销售人员,对方则表示让其到店后再进行沟通。

从订车到退订仅相隔一天,刘先生本以为到店后的退款事宜会进行得很顺利,但结果大失所望。“在抖音平台购买的优惠券,经过操作可正常退款,但商家说我支付的5000元款项为定金,按照合同规定,如果是我个人原因违约则不能退回。”经过反复协商,4S店同意返还刘先生1000元,其余的钱则存在店里,两年内如需买车仍然可以使用。“在签订合同时,因为上面的条款较多,字又比较小,我并没注意款项前标注的究竟是不是定金,如不购车能不能退等信息,工作人员也没有跟我说清楚。因此,这不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刘先生认为,两年间的变数太多,几千元钱也不是小数目,希望商家能够全额退回。

对此,江苏言竹律师事务所邓旭伟律师表示,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中若明确写明交纳的款项为定金,那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家有权不予退还,而若写的是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返还。邓律师建议,刘先生可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先明确费用性质,再与4S店沟通协商退款事宜。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时与刘先生购车的4S店取得了联系,调取并查看了合同原件,“经过核实,在新车定购合约书上,标注了刘先生支付的5000元为定金,而双方在后续的沟通过程中,刘先生本人也在‘退回1000元,剩余4000元在4S店保留两年’的补充条款旁签了字,因此,商家仍旧坚持该协商结果。”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购车等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尤其是涉及“定金”与“订金”的表述,以免因理解偏差造成经济损失。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内容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再签字,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