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钱女士收到的三份陌生快递。 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讯 (记者 马骏)臂式电子血压计、电动洗鼻器、随身Wifi,近段时间以来,市民钱女士陆续收到了这些快递包裹,然而,让她感到十分疑惑的是,这些商品都不是她在网上购买的,“不知道是谁寄来的,也不敢用,也不敢丢,生怕之后会接到电话让我为此埋单。”
钱女士告诉记者,大约两周前,她在小区的快递驿站取快递包裹时,被告知还有一份包裹待取。“当时我就很疑惑,自己的包裹已经取完了,又询问了一遍家里人,发现家人也没有以我的名义网购。”看着包裹快递单上自己的名字,钱女士疑惑地将其取回了家。到家打开一看,钱女士发现里面是一台臂式电子血压计。“我很确定,之前从没在网上买过这个商品。”钱女士在网上看到过一些到付的快递骗局,于是将这件快递包裹重新封好放在一边,“我想的是,后续万一有人来和我说是信息填错了,导致快递寄错了之类的情况,我也好把快递还回去。”
然而,等了一个星期,钱女士没等到关于这件快递包裹的任何消息,却等到了第二份陌生快递。“这一件就更离谱了,我拿回家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个电动洗鼻器。”钱女士将这件包裹和之前的放在了一起。
近日,钱女士收到了第三份陌生快递包裹,这让她不安起来。“一件件地寄过来,名字、地址都对,可东西却不是我买的。从快递单上也看不到寄件人的具体信息,都是某省某市的某厂或某店。”钱女士看了下三件商品,都不是知名品牌,且乍看之下质量一般,“这些东西兴许不值几个钱,但我就是担心‘秋后算账’,最后让我花钱买下它们,到时候我怕说不清。”
对于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某网购平台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网店寄出陌生快件,且消费者实际购买的商品物流单号与系统显示的不符,可能是存在刷单行为,平台会进行调查并对该商家作出严肃警告。该工作人员提醒,若消费者再遇到类似情况,可拒收陌生件,并拨打有关平台客服热线,提供相关的商家、订单信息或物流信息,平台会记录并调查,一旦发现商家有类似行为,会进行严惩。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认为,商家刷单涉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丁斌表示,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对于这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由此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丁斌表示,如果商家没有获得消费者的同意而获取、收集其个人信息并向其寄送快递,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丁斌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建议个人地址信息尽量不要填太详细,例如房号可以模糊化,快递面单丢掉时一定要抹掉手机号码之类的关键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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