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突然失效?原因及解决办法来了!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贡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出疑问:“我的医保异地备案前段时间还能正常使用,为什么早几天在南京就医时突然失效了?”据悉,贡女士户口在丹阳,长期居住在南京,为方便在南京使用医保卡,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本报讯 (记者 王丹 陈晓玲 通讯员 陈冷亦) 近日,市民贡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出疑问:“我的医保异地备案前段时间还能正常使用,为什么早几天在南京就医时突然失效了?”据悉,贡女士户口在丹阳,长期居住在南京,为方便在南京使用医保卡,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针对贡女士的困惑,记者咨询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贡女士只需重新上传材料备案,便可恢复正常使用。

同时,关于我市参保人员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问题,记者还了解到重要消息。依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6号)文件要求,近期我市对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相关业务作出调整。为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待遇不受影响,市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凡在2025年1月1日前,以个人承诺制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涵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我市参保人员,务必在2025年7月15日前,通过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前往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分中心,补充提交相关备案材料。若逾期未按规定补充,原承诺制备案将自动失效。

据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不同备案类型所需补充的材料有所差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则需提供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市参保单位派出工作的凭证,或异地工作的劳动合同。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市民,务必留意备案材料补充时间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以免影响异地就医报销,切实维护自身医保权益 。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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