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植保站技术人员在直播稻田间查看草害防控情况。记者 须俊 通讯员 素娣 摄
本报记者 须俊 通讯员 素娣
我市水稻栽插已基本结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仍是除草剂使用的高峰期,更是实施土壤封闭的关键时期。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各地和广大农户:为保障水稻生产安全,在稻田杂草防控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除草剂使用造成的药害事故。
科学合理选药,做到规范用药
当前我市正处于梅雨季节,广大农户要抢抓有利时机,全力做好播栽后早期的土壤封闭处理,有效压低杂草发生基数,切实减轻后期茎叶处理压力。市植保专家说,要结合往年田间杂草密度和草相,精准选用已在水稻上取得登记的对路除草剂品种,严格遵循登记范围,并按照标签标注的用量和使用方法用药,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尤其是严禁在水稻田使用甲氧咪草烟和咪唑乙烟酸等咪唑啉酮类除草剂,谨防对周边作物和后茬作物产生药害。
如何才能做到规范安全用药?植保专家指出,农户配药时严格遵循“二次稀释法”,降低药害风险;施药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合格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施药过程中禁止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洁身体、更换衣物,并彻底清洗喷雾器械。要根据不同的施药方式,做好田间水浆管理,对施药不当或水浆管理不到位出现药害的田块,要及时喷施芸苔素内酯、赤霉素、吲哚乙酸、二氢卟吩铁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加强肥水管理,促根壮苗,加快秧苗恢复生长。禁止在蜜源植物花期、桑蚕养殖区、水源地附近开展无人机喷药作业,防止药液漂移产生药害。
严禁在直播水稻田使用甲氧咪草烟等咪唑啉酮类除草剂
市植保专家指出,“甲氧咪草烟”“咪唑乙烟酸”均是登记在大豆田使用的除草剂,在水稻田使用属于超范围使用,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宣传、推介甲氧咪草烟、咪唑乙烟酸等咪唑啉酮类除草剂用于水稻田杂草防除。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甲氧咪草烟、咪唑乙烟酸等咪唑啉酮类除草剂用于水稻田除草,严禁错误指导群众超范围使用农药,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户若发现违规使用的情形,请告知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在水稻田杂除防除中,要坚持“农业措施为基础、土壤封闭为重点、茎叶处理为补充”的综合控草措施:
土壤封闭。机插秧田在上水整地平田后,可选用丙草胺(或氟噻草胺、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进行第一次封闭,栽插后10天左右进行二次封闭或“封杀”处理,可选用丙草胺(或氟噻草胺、噁嗪草酮、氟酮磺草胺、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或噁草酮)、双唑草腈等药剂,拌细沙土或拌肥料均匀撒施。水直播田在催芽稻种播后2~3天选用丙草胺(含安全剂)+苄嘧磺隆,加水均匀喷雾进行土壤封闭处理;旱直播田在播种并上跑马水落干后,选用丁·噁(或二甲戊灵+苄嘧磺隆)等,加水均匀喷雾,进行土壤封闭处理;人工移栽及抛秧田在水稻移栽后5~7天,选用苯噻酰草胺(或丙草胺)+苄嘧磺隆(或吡嘧磺隆)、噁草酮、双唑草腈等药剂,拌细潮土或拌肥料均匀撒施,药后保水3~5天。
封“杀”处理。水稻播栽后20天左右,根据田间残留草相,选择“土壤封闭+茎叶处理”封杀结合除草,可选择氟酮磺草胺、双唑草腈、氟砜草胺、氟噻草胺+噁草酮、氯吡嘧磺隆等,禾本科杂草重发田块可桶混噁唑酰草胺、氯氟吡啶酯、三唑磺草酮、氰氟草酯等药剂,阔叶类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可桶混灭草松、2甲4氯、氯氟吡啶酯等药剂。
“杀”封补除。水稻搁田前5~7天,根据田块常年发生主要草相及当下残留草相选择“茎叶处理+土壤封闭”方案,可选用茎叶处理剂(具体药剂可参考水稻播栽后20天用药选择)桶混丙草胺均匀喷施杀封除草。化除前后做好田间水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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