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烟草属于国家专卖管理,制造贩卖假烟是违法犯罪行为。然而,总有人为了赚“快钱”铤而走险。近日,中山路派出所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一起售卖假冒高档香烟的诈骗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经济秩序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日下午,中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寄售行店主报警,称一男子试图售卖假冒高档香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为假烟后,民警当场控制外省籍嫌疑人祝某。
随后,民警根据祝某的供述,在其落脚宾馆抓获另外两名同案嫌疑人付某、张某,并现场查获未售出的假冒高档香烟10余条。
经查,今年5月以来,祝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假烟供货上线,伙同付某、张某流窜至丹阳,用低价购入的假烟冒充“南京雨花石”“中华双中支”“黄金叶细天叶”等高档品牌香烟,再分散至不同寄售行、烟酒店,通过话术行骗。
办案民警介绍,为避免“熟面孔”被识破,三人精心设计分工,流窜作案,轮换销赃,以每条650~700元价格多次售卖,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数千余元。
目前,祝某等三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介绍,烟草是特种经营产品,国家对烟草实行专控生产和销售,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烟草制品。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仍然知法犯法,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影响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和经销商,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销售烟草制品,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有人生产、运输、销售假烟,请立即向烟草专卖局举报(12313)或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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