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至外地门诊就医,是否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出镇江市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办理,也可携带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至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市医保局服务大厅线下办理。
●读者咨询:本人参加了职工医保,其家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家人是否可以使用其医保卡,按职工医保进行报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不可以,应使用本人医保卡就医。可以绑定家庭共济,报销后需要自付的费用可以通过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为:1.在基层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75%。2.在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1000~10000元报55%、10000~50000元报65%、50000元以上报75%。3.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1000~10000元报50%、10000元~50000元报60%、5万元以上报70%。4.参保人员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及以上,起付标准为首次住院的50%。具体可咨询医疗保障局结算科,电话为0511-86500079。
●读者咨询:父亲去年在丹北镇缴纳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费用还未缴纳,但通过线上缴费时不显示应缴记录,目前是否还可以缴纳?
答复:可以缴纳,携带社保卡复印件至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查询办理,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有待遇等待期。有疑问可联系丹北行政审批中心详询,电话为0511-80765666。
●读者咨询:身份证可以提前多长时间更换?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复:之前是期限满前三个月内,现在是六个月内可以更换,但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更换。
省外人员更换、补办身份证,携带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驾照、户口本、居住证、护照等)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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