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印牧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有效推动该法落地实施,昨日下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万荣带队来我市调研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俊杰陪同调研。
我市于2018年全面完成股份制改革,2019年底通过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登记证书。2024年,我市村集体总资产达45.6亿元,村均总资产2711万元,较上年增长3%;村级集体总收入4.74亿元,村均总收入282.2万元,较上年增长7.9%;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62亿元,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215.6万元,较上年增长10.1%。
座谈会上,我市相关部门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痛点堵点等进行汇报交流,就如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丹落地提出建议。黄万荣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法可依,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基本法”。与会人员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该法律的学法、普法力度,深刻把握该法主要精神;要以保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加大对村集体财产使用、运营情况的监督力度,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要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多思考,多建言献策,力争打通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堵点。
座谈会前,黄万荣一行还实地考察了丹阳市军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云阳街道大钱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