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骏
“人明明就在小区门口,让送到家里来为什么不行呢?再说了,快递本就该送货上门,不是吗?”近日,市民陈女士遇到了一件“怪事”。原来,陈女士之前在网上购买了一些生鲜产品,当这些产品通过快递送达后,快递员却表示只能放在小区门卫室,原因是“来不及”。陈女士表示,自己身在外地,家人因腿脚不便,无法去小区门口收取,希望快递员送货上门,而快递员表示,送上门也可以,但需要晚上十点才行。陈女士不明白,快递员明明就在小区门口,为什么当时不能送到家里去,却非要等到那么晚再跑一趟呢?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的工作经常要出差,在网上购买商品时,有的快递是送到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有的送到小区门卫室,也有送货上门的。“平时买的东西几乎没有急用的,所以我也习惯了快递员放哪儿就去哪儿取。”陈女士说,“但这一次不同,这次我在网上买的生鲜需要尽快放进冰箱。”陈女士表示,起初,快递员说“来不及”,得晚些时候才能送上门,她同意了,但快递员表示得等到晚上十点,这让陈女士难以接受,“一方面是那些生鲜得尽快放进冰箱;另一方面是家人睡得早,那么晚送上门不方便。”陈女士说,当时,她多问了快递员一句,询问快递员所在位置,而快递员的回答让她有些懵,“快递员说他当时就在小区门口,我问他为什么不能进小区送上门,他说来不及。”
对此,陈女士认为,快递员所说的“来不及”,就是想在规定时间内多送几单,所以把有“上门”需求的快递滞后。陈女士觉得,虽然快递员平时送快递很辛苦,但这样的做法明显没有顾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一情况,陈女士向该快递员所属快递公司进行了投诉。很快,快递公司与陈女士取得了联系,“快递公司方面表示,该快递员的做法确实不符合规定,将对该快递员作出处罚。”
记者发现,陈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近年来,未经用户允许,快递员普遍选择将快递放入驿站、快递柜甚至是收件人所在公司或所住小区的门卫室。久而久之,“快递柜自取”“去驿站自提”渐渐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以前还会送货上门,现在有的快递员就把快递往门卫室一放,电话也不打,甚至连短信也不发,消费者只有通过不停查询物流信息了解情况,直到看到物流信息上显示‘已签收’,才知道快递送达了。”一位市民说,“快递完好无损倒也罢了,可万一出现找不到快递或快递内商品损坏等情况,纠纷就来了。”
记者了解到,快递不上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快递丢失、收件人无法当面验货、生鲜等货物损坏、寄件人信息被曝光等。尽管大多数人能理解快递员的不易,但“快递不送上门”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成了亟待重视的问题。
不少市民在受访时表示,代收点和快递柜的存在,提高了快递员的配送效率,但消费者花钱购买服务,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取快递”的前提应当是收件人不在家,为了投递时更便捷、安全的备选,而不是快递员在大多数情况下的默认选项。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快递一线人员流向外卖或即时配送,人员不足,部分区域员工不仅面临超负荷工作压力,还承担着以罚代管等压力。但根本原因是快递行业以低价竞争为主的分散竞争,低价竞争的结果是相互消耗,而不是相互促进,在提质服务上多是有心无力。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快递行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打破“快递不送上门”的行业潜规则,该送上门就送上门。另外,快递行业也要意识到,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最终实现行业的良性规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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