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抢到超低价商品却被“关闭交易”?

核心提示: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大促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市民徐先生却发现优惠活动中藏着猫腻。

业内人士提醒:网购商品要仔细核对信息,拒绝低价诱惑,同时增强防范和维权意识

本报记者 马骏

“原价6400元的苹果iPhone15现在只卖5898元。那家店标注着参加了平台的‘百亿补贴·双11天天低价’活动,现在的价格是补贴后的价格,我觉得活动是真实的,所以下单了。结果,商家一直没发货,三天后,商家竟然把我的这笔交易关闭并退款给我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大促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市民徐先生却发现优惠活动中藏着猫腻。

徐先生多年来一直从事数码产品线下销售,时常会留意各种数码产品的线上价格。今年“双十一”期间,徐先生发现,一家网店以让人意想不到的价格推出了苹果iPhone15手机。“实在太便宜了,只要5898元,比我的进货价还便宜不少。”徐先生告诉记者,对他这样的零售商来说,同等配置的前提下,这款手机的进货价起码在6200元左右,零售价在6480元左右。这款手机的优惠力度可见一斑。徐先生不仅自己下了订单,还让妻子也下了一单。

然而,让徐先生没想到的是,下单后,商家迟迟不发货,向商家客服发消息也不回复。更让徐先生没想到的是,三天后,他和妻子的订单先后被商家关闭。徐先生表示,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一些网店以低价诱导消费者骗取点击量、浏览量的做法。于是,他选择了投诉。

“由于核实到您的交易存在风险,一般是综合注册、登录、使用及交易情况,系统判断您的交易存在风险才做出的处理,原因非常的多,但是具体原因我们没有办法查询到,是由系统平台自动判定……”昨日上午,徐先生收到了投诉后的反馈短信息,看完内容,徐先生完全不明白,“乱糟糟地说了一通,也没说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徐先生认为,作为一名消费者,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他似乎没有办法讨个公道,只能任由网店自说自话。

除了消费者的身份,徐先生还是一名实体店店主,在这一角色里,徐先生有更多的焦虑。“现在实体店生意本就不如网店好做。如果一些网店随意以低价吸引消费者,把价格市场搞得乱七八糟,对实体店的影响真的不小。”徐先生说,“现在很多人在实体店购买商品时都会对照网上的价格,尤其是数码产品,线上线下的价格可以说是清清楚楚。如果网店标注低价,消费者就会认为实体店售价太高,即便消费者之后没有以低价在网上买到某款数码产品,他也会认为确实有低得多的价格,只是自己没买到而已,从而选择继续在网上等候低价,拒绝在实体店消费。”

价格是网络购物时消费者选择商品的关键因素。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线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确实有部分电商平台商家抓住消费者价格偏好,开始在价格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形式设置虚假低价信息,以吸引诱导更多消费者点击浏览和购买。

对此,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商家变着花样给消费者设置“价格坑”,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禁止性行为,有违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而这种打擦边球的“价格坑”,真正受到惩罚的商家很少。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填平网购消费“价格坑”需对电商平台套牢法治“紧箍”。首先,市场监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禁假低价、真诱导等不法行为,对违规违法的商家依法严厉打击,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其次,各大电商平台必须肩负起监督等职责,对虚假信息及广告宣传,不予发布或屏蔽,对涉嫌“价格坑”违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处理。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和维权意识,网购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拒绝低价诱惑,多措并举填平“价格坑”。最后,要构建政府鼓励引导、行业组织主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消费者监督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纠纷的多元共治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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