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兴趣班没“兴趣”了,退费却成难题

核心提示: “儿子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之前报的乐高兴趣班还有一半的课时没上。现在儿子既没兴趣也没时间,可不去上,退费只能退很少一部分,很不划算。”近日,市民刘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本报记者 马骏

“儿子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之前报的乐高兴趣班还有一半的课时没上。现在儿子既没兴趣也没时间,可不去上,退费只能退很少一部分,很不划算。”近日,市民刘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刘女士告诉记者,2021年上半年,她花费5500元,为正在上幼儿园大班的儿子购买了50节乐高课,每周一节课。“一开始,我儿子是很感兴趣的。但后来因为疫情,兴趣班停课了。”刘女士表示,这课时的间隔时间本就长,再加上疫情,一晃儿子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乐高课还剩25节课没去上,“现在,我按照儿子的意愿又报了另外几个兴趣班,比如足球、游泳、围棋。现在儿子对乐高是没有了之前的兴趣,也没有时间再去上了。”

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刘女士询问乐高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退费相关事宜。对方并没有拒绝刘女士,但直言退费是不划算的。“那位负责人说,当时我花五千多元买了那些课时,是优惠价,现在退费不能按照当时的价格去计算。”刘女士说,对方经过计算,表示只能退给刘女士一千多元,这让刘女士不能接受,但这些内容全都写进了当时购买课程的协议中,刘女士也很是无奈。“对方没说不退,也没有不让孩子继续上。只是孩子没兴趣了,不想上了。”刘女士有些伤脑筋。

刘女士表示,对方还提出可以为孩子换课程。“那家培训机构其实主要面对的就是学龄前儿童,除了乐高,其他课程对我儿子来说显得有些幼稚了。况且上了三年级,学校开始教英语了,学习任务更多了,再花时间和精力去学孩子既没兴趣,又对孩子没有帮助的兴趣班,显然不合时宜。”刘女士说,“现在,退费也不是,不退费也不是。只怪当初被优惠活动吸引,报了太多课时,没有想清楚是否契合孩子的成长。”

对此,律师提醒,培训机构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确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对于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的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依法应当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既要避免因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而导致对方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也要避免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而造成格式条款无效。而消费者在选择兴趣班、培训班及报名签约时,也要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审查培训机构的资质,全面衡量自身条件能否完成培训,认真审阅协议内容,尤其关注费用计算、退款条件等与自身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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