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核心提示: “生育保险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吗?”“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可以通过男方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吗?”……近日,接连有市民来电咨询关于生育保险方面的政策内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解答。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唐敏) “生育保险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吗?”“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可以通过男方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吗?”……近日,接连有市民来电咨询关于生育保险方面的政策内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解答。

市民吴女士咨询,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产前检查费用能否报销?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育保险待遇有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津贴、计划生育休假津贴、护理假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市民马女士咨询,生育保险如何缴费,待遇如何申领?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随职工医疗保险一并进行,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连续不中断缴费满10个月且正常在保的女职工,在本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和生育服务证明进行产前登记后,出院时可直接刷卡结算分娩住院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异地生育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女职工可在休假结束后携带社保卡、生育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对公账号(盖章)、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和费用清单到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市民王先生咨询,称他参加了生育保险,但妻子未参加,妻子生育的医疗费能否通过他的保险待遇报销?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市民陈女士咨询,称其之前在企业上班时参加了生育保险,但现在已失业,生育医疗费还能否报销?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此外,该负责人提醒,以下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二)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四)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五)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六)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七)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八)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九)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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