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驾驶报废车上路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但个别驾驶人不以为然,拿生命安全开玩笑。近日,交警部门成功查获一辆逾期未报废的隐患车辆。
当日下午4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令:一辆车牌号为苏L8×××4的小型汽车涉嫌达到报废标准,却仍在道路上行驶。接到指令后,交警部门快速响应,立即组织警力出警,并在行经路线重点布控,最终在南三环路口成功查获报废车辆。
经调查,该车于2018年3月31日已达到报废标准,禁止上路行驶。
目前,交警部门对驾驶人马某作出一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报废车不仅部件设施老化,一些安全设施也存在着失效和损坏的情况,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驾驶人切记不要驾驶报废车上路,以免给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带来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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