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核心提示: 读者咨询:生完孩子后,生育保险申报金额如何计算?

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生完孩子后,生育保险申报金额如何计算?

答复:生育险包括:1.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相对应的产假或休假天数;2.医药费,一级医院为剖宫产4000元、顺产2700元,二级医院为剖宫产4800元、顺产3100元,三级医院为剖宫产5400元、顺产3700元;3.营养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由2094.70元提高至2201.76元。报销时携带产前检查自费发票原件,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企业单位对公账号(盖章)。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时须在保且连续不中断缴费满10个月方可享受,此外,休假期间也需正常参保缴费。如有疑问,可联系市医疗保障局结算科,电话为0511-86500079。

●读者咨询:公司需要办理增员给员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复:先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到市场监管局打印企业明细查询表,再携带表格、要办理保险员工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账号到人社局1楼办理增员。

●读者咨询:食品许可证过期,到何处补办?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复:办理不同的食品许可证需要携带的材料不同,建议本人至市场监管局详询。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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