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0829

●读者咨询:双方均为外省人员,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有效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具体可详询婚姻登记处,电话为0511-86985588。

●读者咨询:如何查询社保编号?

答复:携带身份证至市行政审批局社保窗口查询。

●读者咨询:乡镇宅基地房产证如何添加子女姓名?

答复: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村民的一种福利分配,因此,其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村民申请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的,应先提交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若受让方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继承)外,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村中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存在赠与问题;如将来父母有一方不在世后,可以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共有。父母在世时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读者咨询:在南京工作了一年,单位缴纳了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现准备回丹阳,如何转移回丹阳?

答复:职工养老保险:江苏省已联网,现养老保险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除了特殊人员(退休或人员死亡等)。

职工医保:线上办理,江苏省内只要接受地开通网上医保迁移业务,则可以在“江苏医保云”App上办理或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或者社保卡至转出地医疗保障局办理关系转移手续,会出具参保凭证,再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需要提醒的是,需提前在转入地办理参保手续后才能进行转入。该业务可以代办,需携带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并由本人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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