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关押,母亲改嫁拒绝抚养
孩子能申请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吗?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称他的一位亲戚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归父亲抚养,但孩子的父亲现因盗窃罪被关押,而孩子母亲则已改嫁,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如今孩子只能由老人照顾,家庭条件十分困难。他偶然听闻困境儿童可享受补助,不知其亲戚的孩子能否申请?
对此,记者联系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困境儿童确实可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但该市民口中的孩子并不满足条件,所以无法申请。“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该负责人说,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父亲因被关押,暂时无监护抚养能力,此时母亲应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现可享受由民政局发放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儿童主要有以下三类: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或失踪(人民法院宣告)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具体包括:1.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以及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刑期、戒毒期、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在6个月及以上)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另一方弃养(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6个月以上)的儿童;父母双方弃养的儿童;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重残(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规定且需要长期治疗)的儿童;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另一方死亡、失踪、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弃养的儿童。三、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包括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
网友评论